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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自有资金,一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二是参与已上市企业的定向增发。

    在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方面,我们会首选那些在资源产业、 新型材料、新型能源、生物医药、环境保护和消费升级等领域具有相对领先地位的企业,并重点投资那些处于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Pre-IPO即1-2 年内可上市的高增长企业 ,我们将倍加关注。

    被投资企业或项目重点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以及各相关市场企业上市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先进性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企业的产品、工艺、服务具有创新,具备差别优势。核心技术进入门槛高,难以复制或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企业已初步发展到产业化经营阶段,具有明显的市场潜力或产品在国内外同行业具有相对垄断地位。

    投资这些企业后,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和专业知识,结合高效的企业管理技能与金融专长,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实现资本增值与资金的流动性。

    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方面,将以规模适当、预期明确为基本原则,重点投向所属产业符合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如稀有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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